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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农发〔2010〕49号关于开展2010年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0-5-27 16:13:54 【作 者:安宁市农业局 【主 题 词:
【责任编辑:安宁市管理员 【稿件来源:安宁市农业局 【审核发布:安宁市管理员
 

安宁市农业局文

 

安农发〔201049

 

 


关于开展2010年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站(所)、各镇(街道)农林水中心、畜牧兽医中心、农业非公经济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0年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根据上级农业部门和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安排部署,现就将一年一度的农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于下:

一、我市农业系列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经上级部门批准组建的安宁市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按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计划安排,今年继续开展评审工作。

评委会按照评委库的方式管理,参加评审工作的评委根据当年评审工作任务、申报人数及专业情况,从评委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评委会参会评委由我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同时抄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委会随机抽取评委,并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实行公示制度。

二、申报程序

1.评审实行个人自愿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推荐的办法。单位组织推荐时,应成立推荐组织机构,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经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在岗位数的15%以内推荐申报。被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将申报材料上交安宁市农业局人事科教科。

2、凡履职期间履职考核为称职以上,中专以上学历,符合有关规定的晋升条件,特别是申报中、高职专业技术人员,安宁市属单位及连然街道办事处、金方街道办事处的人员计算机、外语必须合格,其余乡镇人员免考外语、计算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注明本人相应专业学历,履职年限,申报档次(初、中、高),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年限。

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破格晋升

1.按照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安排,为探索建立以创新能力和工作实绩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机制,根据《昆明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破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昆人社通〔201071号)执行,通知规定不具备国家各专业系列《试行条例》和我省《实施意见》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业绩突出,且达到规定的各专业系列条件的,可破格申报评审。破格评审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照省相关规定执行。

2.破格评审工作由昆明市农业局牵头的农业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安宁市农业系列中评委不开展破格评审工作。破格评审与常规性评审同步安排实施,一年只开展一次评审工作。

四、农业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

1. 加大农业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服务工作。坚持评审条件与国有单位人员一视同仁,在农业非公经济单位自主权范围内,实行自主设岗、自主聘任、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评聘方针。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安宁市农业系列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所辖范围内的农业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资格的考核定职和中、高级职称资格的申报推荐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需要报送的材料

1、凡申报的评审材料,评审表一式两份,不装订,近两年履职考核表,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上岗合同、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荣誉证书、继续再教育培训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交有代表性专业论文2—3篇。申报中职《提要表》25份,高职35份,其中有一份为原件,其他均为复印件。附件1贴在材料袋上,附件3不装订。

2专业技术人员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下一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上岗合同、学历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本专业相关的获奖证明等)的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由单位审核后盖章,审核人签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意见须由基层单位对申报人员填写的材料进行核实,填写是否属实的意见,单位领导须签字。

3、《推荐评审表》的填写说明,专业技术人员在填写评审表,要根据实际情况逐一认真填写,业务自传应从四个方面叙述:(1)、本人基本情况(包括学历、履职情况);(2)、从事专业工作,特别是履职以来所取得的业务和成果;(3)、所从事的具体业务(在表述中应含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水平);(4)、所取得的经验和体会及今后的努力方向。评审表中基层意见一栏应从以下七方面叙述:(1)、对本人填写材料的核实情况;(2)、该同志具备的相应专业学历;(3)、任现职以来近两年的履职考核情况;(4)、获成果奖情况;(5)、该同志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综合表述;(6)、其职务申报晋升的政策依据符合条款;(7)、明确表示是否有空岗或超岗位的15%,是否同意推荐。

4我市没有评委会的中、高级人员评审材料,需委托省、昆明市评委会评审的专业系列,申报人员材料需先报安宁市农业局和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署意见后,由安宁市农业局送省、昆明市相应评委会评审。

六、相关要求

1.申报评审人员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要求仍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人〔200711号)执行。符合免试条件或参考条件的,须附相关证明(单位证明、主管部门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并由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时,须提供受聘在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的聘任手续证明(聘约或上岗合同,复印件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完成岗位设置工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无论聘任在当前本人所具有的职称中的何层级或何岗(包括现聘在过渡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若符合高一级职称资格评审条件的,经单位推荐,都可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资格。

4.专业技术人员高、中、初级职称资格证书工本费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实行免收费,评委会不收取评审等费用。

5.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今年各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均需提交原人事部门加盖印章的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者单科合格证,将聘期内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作为必备条件之一。

6、属于我市农业系列中评委管辖的单位,涉及到大中专毕业生考核定职的,材料统一送交评委会审核,通过后由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科统一办理授职手续。

7.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推荐工作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材料,不得呈报。评委会将对呈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标准条件和规定要求的材料不受理。

8.专业技术人员在资格考试、职称评审、职务聘任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已取得的资格,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和申报职称评审,已聘任的取消聘任。

9、时间安排,20106月底以前完成评审材料的申报工作,20107月底以前将评审材料审核完毕。

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可到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 (网址:www.ynrs.gov.cn表格下载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km.gov.cn资料下载中进行下载。

 

             OO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农业  技术职称  评审  通知

抄送:昆明市农业局

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宁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0525印发

 

安农发(2010)49号关于开展2010年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红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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